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708号)精神,广东省共有34个县(市)被列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其中就包括普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