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同意,我院拟建设普宁华侨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改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08-440000-04-01-619436),全面提升我院医疗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综合急救能力。为做好本工程三、四期建安工程的前期准备实施工作,选择业务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实施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现特向社会公开邀请各合格代理机构参与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人概况
邀请人:普宁华侨医院。
联系电话:0663-6187795。
联系人:刘先生。
收件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玉华路。
二、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4998万元。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8-440000-04-01-619436。
招标代理项目:普宁华侨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改建工程项目——三、四期建安工程,需要更详细了解本项目,可自行踏勘或咨询本公告联系人。
项目实施地点:普宁华侨医院内。
三、参选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存在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或招标代理资格的处罚期内等不良行为记录;
4、广东省外企业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熟悉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广东省各类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评标等招标活动的相应专业力量;
6、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中选方式
1、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比方法
(1)经验评比(评选优势占比60%):根据各参选代理机构近一年独立承接过的项目经验进行比较,评出优、良、中、差,承接项目类型近似且投资接近或大于占优;
(2)价格评比(评选优势占比40%):根据各参选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下浮幅度进行比较,下浮幅度越大占优。
2、评选团队
由招标人内部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上述综合评比方法进行评审,并推荐2名中选候选代理机构;
3、中选结果确认
招标人根据评选小组的评审结果和推荐中选候选代理机构名单,召开会议讨论并确定一名中选代理机构。
4、中选通知和合同签订
由招标人发布中选公告,同时向中选代理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代理机构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历内,与招标人签订本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五、报价要求:本工程代理服务收费以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作为计费标准,各参选代理机构须在此计费标准进行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下浮率。
六、盖章要求:所有复函材料须盖公章或骑缝章。
七、应选资料:资格要求材料、项目经验案例佐证材料、理服务收费报价函。应选资料每页须加盖公章,提交一式五份,否则视为无效应选处理。
八、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
九、报名期限:三个工作日。
十、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上午8时-18日下午3时止。
十一、开标遴选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下午3时。
十二、开标遴选地点:普宁华侨医院医技楼通廊二楼小会议室。
邀请人:普宁华侨医院
日期: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