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蓉姿 通讯员 方卓卓) 为调动医院职工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营造科研氛围,增强医院科研综合实力,近日,普宁华侨医院出台了《普宁华侨医院科技奖励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医院职工在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及论文发表方面的奖励措施,做到有章可循。
据了解,《规定》设立了8个奖励项目,分别是:科技成果奖、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奖、科技成果转化奖、专利奖、科研立项奖、论文发表奖、科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奖和著作出版奖。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医院职工发表学术论文,该院还专门制定了《普宁华侨医院关于学术论文投稿的暂行规定》,对投稿作者一路开“绿灯”,一改过去繁琐的程序。如今,随着该规定的实施,拟投稿的学术论文作者,只需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名及科教科备案后即可发出,无需再经主管院长审核,减少了行政上的程序,同时加大了版面费报销和奖励力度,极大地提高了职工撰写论文的积极性。
据悉,科教兴院是普宁华侨医院的发展战略之一,该院领导很重视科教兴院和科技创新工作,此次利用医院晋升“三级甲等医院”的契机,推出一系列科技奖励新规,以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发展,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